2006年12月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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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认定“恶意欠薪”为犯罪行为
阎永纬

  一些被视为劳务纠纷的恶意欠薪行为,在辽宁省大连市将受到警方的严格审查,以欠薪面目出现的诈骗、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,将被扒下“劳务纠纷”外衣,受严厉打击。
  大连市公安局12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,该局决定当日起到春节,围绕“恶意欠薪问题”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依法打击与恶意欠薪相伴而生的各类犯罪,遏制恶意欠薪问题在岁尾年初的高发态势。该局为此成立了专项行动指挥部,要求各区(市)县公安机关在12月15日之前制订行动方案。
  据了解,大连警方将采取“声东击西”策略,查找恶意欠薪者的其他犯罪线索。该局新闻发言人徐宝贵说,恶意欠薪行为直接或间接源于合同诈骗、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。公安机关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,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开展深入调查,从中发现犯罪线索,侦破一批典型案件,从源头上遏制“恶意欠薪问题”发生。
  为严格区分欠薪纠纷与诈骗、侵占等犯罪的界限,防止恶意欠薪者以劳务纠纷作掩护逃避打击,大连市公安局要求专门人员加强法律研究,找到恶意欠薪与刑事犯罪的结合点,将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用足用活,只要恶意欠薪者具备犯罪构成要件,就要列为重点工作对象。
  据介绍,此前大连警方已对涉嫌犯罪的3名恶意欠薪者依法立案侦查,其中1名工头因恶意欠薪涉嫌诈骗犯罪被刑拘,2名企业主因欠薪被查出其他涉罪问题而被刑拘或逮捕,所谓欠薪被悉数追缴。